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生返校后要参加补考。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考核成绩,如有不及格科目,请认真做好复习。
二、补考对象
1.补考对象为2024-2025-1学期课程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的在校学生、“成绩标识”为“缓考”的学生;补考考试课程范围只限于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程。
2.学生需要重修课程
开放式网络课程、通识选修课、《大学生劳动教育》、《美育》、《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军事理论与军训》和“四史”类等开放性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体育》、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不组织补考,学生需要重修。
三、补考报名
补考报名时间段:2025年3月1日周六9:00至3月4日周二23:00。
学生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报名”,补考报名成功的学生方可安排考试;未报名成功的学生,不予安排考试。(报名步骤详见附件1)
对报名课程有疑问的,务必及时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在报名结束前了解清楚情况,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相关问题。
四、补考时间、地点安排
补考于教学周第2周周三(2025年3月12日)开始。
具体安排如下:
1.试卷考核(笔试或机考)的课程:
学生于第2周周1(2025年3月10日)10:00后,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2.非试卷考核的课程:
由授课教师在2025年3月12日至20日内组织完成补考,具体安排由授课教师通知。补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
五、补考缓考申请的办理
学生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应在考核前一天提出缓考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批准。未提前申请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按旷考处理。凡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应当在本门课程考核次日凭医院诊断证明补办缓考申请手续,逾期不办的,按旷考处理。
六、考试要求
1.考场要求
辅导员要提醒学生必须在考试前10分钟持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无规定证件及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旷考处理。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交卷后要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谈论、喧哗。
2.考前宣传
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要认真做好考前宣传,学生应积极主动复习,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出现违纪、作弊行为,不得出现迟到、无故旷考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