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冀教高函〔2025〕8号文件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项目编号开头为2022、2023的省级教改项目。
(二)需满足正式立项满两年或延期一年且通过学校专家审核的条件。
二、验收流程
(一)自主申请
需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准备材料,其中包括结项鉴定表、项目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等。涉及人员内容变更的项目需额外提交《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二)系统填报
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研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系统提供的操作说明进行校级层面操作。项目主持人通过校级管理员获取账号。
三、材料提交
各项目主持人请于12月8日16点前提交至校级管理员,审核后统一提交,系统于12月15日24:00关闭。
四、后续工作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通过项目需邮寄纸质版鉴定表(一式三份)
五、注意事项
(一)请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与研究成果高度契合
(三)请各项目组按要求完成结题准备,确保项目顺利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