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于2025年12月13日进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务必加强考风考纪学习,了解四、六级考试注意事项,从思想上打消违纪作弊的念头,认真遵守考场纪律,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应考”。
一、学习考风考纪
1.认真学习《CET违规处理实施办法》(附件1)、《刑法修正案(九)》(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附件4)、校规校纪等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危害。
2.考生需签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5,需自行打印)。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指环)、智能眼镜、非听力耳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教学楼);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不要佩戴金属类饰品。
★★★郑重提醒: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听力耳机除外)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随身携带以上设备参加考试的,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的,停考1至3年,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拍照传播试题、答案及考场环境等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本考试考场全部为视频监控考场,
考后回放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加处理并通报所在学校。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3.英语四、六级考试采用“多题多卷”的组考模式,所谓的“卖答案、传答案”均属诈骗行为,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4.以下几种行为为违规行为: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5)CET相关规定中规定的违规行为(附件1至附件4)。
5.考点配有安检门,考场配备有“无线耳机探测器”、“手机信号屏蔽仪”、“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以及四、六级考试期间(自四级考试前考生入场至六级考试后考生离场)全程高清监控;考生要配合考点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全体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各项规定及纪律。
6.考生要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二、考试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要了解四、六级考试注意事项,并按要求操作,确保考试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考试失误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出现。
(一)考前注意事项
1.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打印时间:2025年12月8日开始。
2.主校区所在地:新乐市。
3.维修耳机、听力试音
英语四、六级听力部分采用红外线和发射台两种方式同时播放。主校区听力调频FM83HZ或红外IF档,且红外IF档只有在教室内才能听到。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听力耳机、备用电池。
① 主校区耳机维修时间
为确保耳机能够正常接收听力考试信号,定于12月9日(星期二)9:30-15:30,在实验楼南楼401室进行耳机维修工作。
为避免耳机丢失或混淆,请同学们注明耳机的故障、姓名,并及时取回维修好的耳机(凭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取)。
② 主校区英语四、六级听力试音时间
12月9日(星期二)9:30-15:00,请务必到相应的教室试音,耳机有问题及时去维修。
12月12日周五18:00-19:00可再次进行耳机试音,耳机有问题及时进行更换。
12月13日,考生进入考场后第一时间调试耳机试音,选择信号最佳接收状态(试音时间:上午7:10-8:50,下午1:00-2:50)。
③试音内容
四级试音:“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同学请注意.....”。
4.提醒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上午8:00、下午2:00)候场,入考场时自觉接受安全检查。考试当日四级上午9:00、六级下午3:00以后禁止考生入场。
5.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听力耳机、备用电池以及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自行打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进入考场,且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生进入考场需出示三证,考生需主动摘下口罩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指环)、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教学楼);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不要佩戴金属类饰品。
6.根据《严格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位》的通知,四六级考试旷考的考生、考试当天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教学楼”的考生,均将暂停下次报考四六级的机会。
7.考生物品存放处:实验楼一楼报告厅,校外返校学生可存放物品;校内学生物品统一存放在宿舍;考试封闭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
8.若考生遗失身份证:由各二级学院开具统一证明后,于12月12日下午统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找院长签字,方可参加考试。出具的证明书必须张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时加盖骑缝学生处公章、辅导员签字、写明考生身份证号。
9.考生违规携带物品,一经发现,按《河北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秩序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10.考生在考试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准考证正面的内容及《河北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秩序行为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应考”。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报考时使用身份证件及学校规定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须配合监考员完成安检、身份核对,并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迟到、证件不全、不配合安检与身份核对、拒绝签到,不得参加考试。上午9:00(下午3:00)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
3.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在规定时间打开试卷、作答和停止作答。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4.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
(2)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题卡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2)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卡指定位置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英语科目考生,在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
(3)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7.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
《刑法修正案(九)》.docx
附件3: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docx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docx
注:(附件可点击更多操作中的保留来打开)